重庆大学审计处是学校主管内部审计工作的职能部门,在学校党委和校长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对学校及所属单位财务收支、经济及管理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建议,以促进学校完善治理,实现目标。审计处设财务审计科、工程审计科、管理审计科三个科室。

2024年2月,重庆大学成立审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审计处,办公室主任由审计处处长兼任。

审计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相关要求,履行下列职责:

(一)对学校及所属单位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教育部门重大政策措施情况进行跟踪审计;

(二)对学校及所属单位发展规划、战略决策、重大措施以及年度业务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审计;

(三)对学校及所属单位财务收支进行审计;

(四)对学校预算执行和财务决算进行审计;

(五)对学校及所属单位基本建设、维修改造、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审计;

(六)对学校及所属单位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审计;

(七)对学校及所属单位的境外机构、境外资产和境外经济活动进行审计;

(八)对学校及所属单位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

(九)对学校及所属单位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情况进行审计;

(十)对学校中层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

(十一)协助学校主要负责人督促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

(十二)对学校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

(十三)学校主要负责人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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