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16日下午,在审计处会议室召开了重庆大学工程审计2021-2024入围事务所见面与制度宣讲会,本次见面会召开的目的是加强工程审计相关制度的宣传贯彻,促进与入围事务所的合作交流,进一步提升工程审计工作质量,全面推进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开展。审计处冉茂盛处长、何海涛副处长、综合科科长王策、基建审计科全体成员、七家入围我校委托审计工作的造价咨询事务所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何海涛副处长主持。
冉茂盛处长从学校基本建设开展的总体情况和学校近期建设计划两个方面对当前学校工程审计开展的背景以及入围事务所参与我校全过程跟踪审计的主要工作内容进行了介绍。冉茂盛强调,入围事务所在审计工作中要明确角色定位,要将自己作为工程监督的参与单位之一,将工程管理部门作为检查和评价对象;在审计过程中,要立足于确认和评价,确保审计的独立性和客观性;要避免介入工程管理业务环节,扮演“运动员”角色;要坚守“裁判员”角色,做到“有为不越位,监督不缺位”;要抓住关键环节,突出内部控制审计、造价审计、招标审计、付款审计等重点;要加强制度学习,把握政策依据;在审计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审计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立场,切实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冉茂盛要求事务所审计人员要加强与学校工程建设管理部门、施工单位、监理等单位的沟通协调,及时向审计处项目负责人报告跟踪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和发现的问题,确保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的有效开展。
何海涛副处长介绍了重庆大学审计处2021年4月印发的《重庆大学工程审计制度汇编》,该制度汇编汇集了审计署、教育部等国家层面和重庆大学学校层面的工程审计相关的规章制度,是学校建设工程审计工作开展的重要依据。他要求事务所审计人员在审计工作中要重点了解《教育部关于加强直属高校建设工程管理审计的意见》以及《教育部直属高校经济活动内部控制指南(试行)》中的第7号、第8号、第9号文件,明确审计定位,有重点、有依据的开展建设工程审计工作,共同携手做好学校建设工程审计,为学校工程项目管理把好最后一道关。
基建审计科张轶科长介绍了审计处对社会审计机构按年度进行考核的有关事宜,对《重庆大学审计处工程项目委托审计任务分配办法(试行)》及考核指标逐一进行了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