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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重拳出击 房鼠无所遁形
      作者:管理员       时间:2015-05-19       点击次数:

2014年3月,无锡市N区人民法院的一纸刑事判决书将陈某彻底钉牢在耻辱柱上,他因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N区拆迁管理(房屋征收)办公室这位曾经大权在握的前副主任,这只大肆利用拆迁裁决用房购买业务谋取私利的“硕鼠”,从此沦為阶下囚,留下无人照料的亲人,吞下无可挽回的恶果。
  而这正是无锡市审计局自2013年开展的“审计质量年”活动所取得的一项重要成果。该活动强调全局审计人员强化查处责任,牢固树立查案意识,加大对严重损害群眾利益、严重失职瀆职等犯罪行為的揭露和查处力度,完善案件线索移送处理机制,全力打造审计精品。

  查深查透现疑点

  2013年6月,无锡市审计局对该市N区实施审计。在审计之初,审计组树立了精品意识,根据工作经验和职业判断把财政资金、拆迁安置、乡镇街道等列為审计重点。
  在延伸审计至该区拆迁管理办公室时,审计组对资金支出较多的项目进行了梳理,裁决强拆用房购置情况因此进入了审计人员的视野。据被审计单位介绍,裁决强拆用房是用于行政裁决或法院强制执行的拆迁户动迁或安置的过渡用房,最近几年购买量较大,并為此支付了近五千万元。审计人员根据常规审计程序,对账面数据和实物数据进行了核对,这一简单的核对就发现了问题:N区拆迁办的财务账并未记固定资產账,经费支出显示2007年至2012年共购入裁决强拆用房125套,期间卖出8套,2套用于拆迁安置,实际应该还有115套;而业务部门提供的资料為剩余110套。差额5套房,且无人能说清產生差异的原因。由此审计人员產生了第一个疑问,房子去哪儿了?审计与相关人员谈话后了解到:业务部门提供的110套房源中75套空置,由此审计人员產生了第二个疑问,在资金紧张而房源不紧张的前提下,為什么要垫资买那么多裁决强拆用房?沿著资金走向,审计人员又发现,N区拆迁办购买裁决强拆用房是委托四家房產中介实施的,其中无锡市居家房產信息咨询服务部所接受的业务量最大,中介代理人為繆某某,且资金先从N区拆迁办划到繆某某个人名下银行卡上再付给售房户。审计人员再调阅了购房协议,发现有13套房源找不到购房协议。由此审计人员產生了第三个疑问,这种操作手法下购房协议中所约定的价格是真的吗?根据所购房源匯总表,审计人员发现繆某某有5套房卖给N区拆迁办,由此审计人员產生了第四个疑问,难道无锡也有“房姐”?匯总上述四个疑问,审计组基本可以认定N区拆迁办裁决强拆用房管理混乱,可能存在幕后交易,应作為审计的主要突破点。

  抽丝剥茧找根源
  带著这些疑问,审计人员拋开被审计单位的干扰,依托无锡市房屋產权管理中心和无锡市工商管理局的信息开展了外围调查,力图抽丝剥茧找出问题產生的根源。
  首先,追踪5套失踪的房源,相关信息显示此5套房已过户,但5位购买人是否是被拆迁户、是否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条件、购房资金落在何处?N区拆迁办仍然无人能解释通,这进一步印证了审计人员对于裁决强拆用房管理混乱的猜测。
  其次,对所购房源的原业主进行排查,发现繆某某共卖给N区拆迁办的6套房,N区拆迁办的原主任车某和副主任陈某均有自有房產卖给单位的交易记录,且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价格。这是明显的内部人员利用幕后交易高价卖房,还有可能是低价买入二手房再高价卖给N区拆迁办以谋取利益。
  再次,对比了所购房源的交易日期,部分房源的前业主购房时间与卖给N区拆迁办的时间间隔比较短,有的甚至是同月交易,价格也明显偏高。这种情况同样存在低价买入高价卖给N区拆迁办谋取利益的可能。
  第四,调阅无锡市房屋產权管理中心备案的房屋转让协议,发现部分协议约定的价格与N区拆迁办保存的房屋转让协议不一致,由此审计人员认為购房协议存在阴阳合同,甚至可能存在更多不一致的合同,交易价格的真实性值得怀疑。
  最后,对相关中介机构的工商登记情况进行了调查,发现无锡市居家房產信息咨询服务部已经被工商登记注销。

  检审合作揭真相

  匯总审计调查的情况,N区拆迁办在裁决用房购买环节存在内外勾结进行利益输送的跡象越来越明显,对此,无锡市审计局决定立即将相关线索移交无锡市人民检察院,利用他们的职业优势,采取审检合作互动的方式,揭开案件的最终真相,让违法乱纪者受到法律制裁。
  后经检察机关查明:陈某在担任N区拆迁(征收)办副主任期间,利用负责分管购买裁决用房的职务便利,于2008年6月至2011年9月间,放任、允许、指使為裁决用房提供房源中介服务的无锡市居家房產信息咨询服务部负责人繆某某、无锡市牵手房產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朱某采用自行购置房屋后转售或偽造购房合同的方法,抬高房屋采购价格并从中赚取差价,先后违规购入裁决用房计46套,致使N区拆迁办多支付购房款计人民币132.81万元,造成公共财產重大损失;陈某还于2008年至2013年5月期间,先后14次收受繆某某、朱某贿赂的人民币计12万元、价值人民币1.5万元的购物卡、价值人民币3.5万元的加油卡和价值人民币1.9万元的黄金饰品1件。
N区人民法院根据检察机关公诉情况,最终对陈某做出了本文开头所述的判决。同时对N区拆迁办玩忽职守的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对一名案件密切相关人员实施网上追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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