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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审计篇
      作者:管理员       时间:2014-12-30       点击次数:

基建审计篇

1、什么是建设工程项目审计?

2、建设工程项目审计的程序是什么?

3、建设工程项目结算审核权限如何划分?

4、建设工程项目审计依据的主要资料有哪些?

5、建设工程项目立项和招标的审批权限如何?

6、为什么说基建审计是全过程审计?

7、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的签订应注意什么,为什么要写明审计费支付的原则?

8、工程现场管理应注意什么,哪些需要通知审计部门参加?

9、基建工程项目变更审批有何规定?

10、建设工程项目报审程序?

11、如何了解建设项目审计的进展情况?

12、修缮工程招标有何规定?

13、哪些情况下,建设项目不能进入审计程序?

14、什么情况下,建设项目不需进入审计程序?

基建审计篇

1、什么是建设工程项目审计?

答:是指审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于校基建工程和修缮工程(包括房屋、建筑物的新建、扩建、改建、维护、装饰、安装、道路、绿化、运动场地、通信及网络等工程)项目从投资立项到竣工决算各阶段经济管理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所进行的审查和评价。

2、建设工程项目审计的程序是什么?

答:我校建设工程项目审计实行项目制管理,审计处根据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制定审计计划,安排审计人员参与工程项目的前期审计、实施过程审计、竣工结算审计及决算审计,及时全面的掌握工程情况,并最终实现对工程项目造价的合理确定与有效控制。

工程项目审计按照一定的程序报审,由审计处组织实施。审计处可根据审计力量,自行进行审计,或委托具有工程造价审核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审核。

3、建设工程项目结算审核权限如何划分?

答:建设工程项目结算审核由审计处组织实施。审计人员根据真实、有效的结算资料出具审核报告。结算审核实行三级复核制度:由审计项目组组长进行一级复核;由审计处基建审计科科长对审计报告进行二级复核;由审计处分管基建审计的副处长进行三级复核;最后由审计处处长签批并呈报校领导。

4、建设工程项目审计依据的主要资料有哪些?

答:建设工程项目审计依据的主要资料包括:(1)项目批准建设的有关文件、设计文件、历次调整预算文件;

2)竣工验收报告;

3)承包合同或协议及结算资料,自行采购设备、主要材料的合同、清单及出入库资料,设计变更资料;

4)工程实施过程中增加工作内容、增加经费的项目,增加经费若在该项目预算以内,须提供项目使用单位与建设单位增加内容和经费的报告、分管校长同意的批示;增加经费若超过该项目预算,须提供项目使用单位与建设单位增加内容及经费的报告、分管校长与分管财务校长同意的批示;

5)自项目建设之日起的工程进度报表、工程竣工结(决)算报表,以及其他与工程结(决)算有关的资料;

6)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管理部门承诺书。

5、建设工程项目立项和招标的审批权限如何划分?

答:根据《重庆大学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重庆大学建设工程招标小组由基建规划处、纪检办、审计处、财务处、校工会、单位项目的使用单位负责人组成。招标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基建规划处。

凡有学校管理使用的资金,包括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学校资金投资或者各单位自有资金投资建设的建筑工程、大型维修工程、环境道路工程、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园林工程等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必须进行招标。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必须进行招标的建设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凡计划总投资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或者建筑面积1000m2以上(含1000m2)建设工程项目,均在重庆市建设工程交易所进行招标。

凡计划总投资在10-50万元之间或建筑面积1000㎡以下的建设工程项目,由各建设使用单位报招标工作小组审查,报校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由校工程建设招标小组联系招标。

凡计划总投资在10万元以下的建设工程项目,由各建设使用单位报招标工作小组审查,由招标工作小组会同建设使用单位,集体研究确定中标单位。

6、为什么说基建审计是全过程审计?

答:基建审计包括开工前审计、在建期审计与竣工后审计几个阶段,审计人员参加了基建工程项目整个建设程序的审计工作,因此称为全过程审计。

7、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的签订应注意什么,为什么要写明审计费支付的原则?

答:施工合同签订应注意:对固定合同价的应审查固定合同总价或单价所考虑的价格风险因素的合理性及其包括的范围;对可调合同价的应审查可调范围和计价方法是否符合国家规定;对成本加酬金合同价的审查工程成本计算依据是否合理,计价是否准确。

8、工程现场管理应注意什么,哪些需要通知审计部门参加?

答:建设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做好现场管理。

审计处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审查:评审工程项目管理相关职能部门的内部控制制度的设置和落实情况;对隐蔽工程现场核查;设计变更后的工程量审查;合同履行情况审查;工程索赔款的审查;设备、材料价格审查;工程价款结算审查。

需要通知审计部门参加的主要包括:工程项目基础实物工程量收方、土石方成份及外运运距确认;隐蔽工程资料的现场核查;设计变更工程量的现场确认;设备及大宗材料的考察核价;工程现场零星签证等。

9、基建工程项目变更审批有何规定?

答:工程项目应严格按照审定的设计图纸施工,不准随意提高建设标准、增加建设内容。对确需作较大设计变更或提高建设标准的项目,应由建设主管部门提前向校领导汇报,按照项目立项及预算审批的程序报批。

对功能变更、涉及安全和对造价影响不大的局部变更,建设主管部门可按照工程技术变更相关程序及时处理。

10、建设工程项目报审程序?

答:分两种情况:其一,由学校预算安排资金的基建工程经校计划财务处审核后报主管审计校领导、常务副校长转批审计处进行审计;修缮工程,项目金额在两万元及以上的由资产与后勤管理处报主管审计校领导、常务副校长校领导转审计处进行审计。其二,由校内独立核算单位和校二级部门利用单位自有资金进行修建的工程项目,应上报其分管校领导、分管审计处的校领导及常务副校长,转审计处进行审计。

11、如何了解建设项目审计的进展情况?

答:审计处根据工程项目的报审时间及实际情况安排审计工作实施计划。了解审计进展情况请登录重庆大学审计处网站 “审计项目进度查询”栏目里,可具体查询已审结项目和未审结项目的基本情况;如还有疑问,请致电审计处基建审计科65112466,咨询审计情况。

12、修缮工程招标有何规定?

答:利用学校修缮专项资金或学校二级单位自有资金进行的修缮工程,招标工作由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建设单位、审计处、监察处等部门参加。

一般程序为:统一由校建设主管部门(如基建规划处、资产与后勤管理处、新校区管委会等)在校园网发布招标信息公告;投标单位报名;进行资质审查,确定邀请招标的投标单位,向有关单位发出招标邀请,邀请投标的单位一般不得少于三家;草拟工程邀请招标文件;审查邀请招标文件;开标,确定中标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收取履约保证金,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并备案。

13、什么情况下,建设项目不能进入审计程序?

答:审计资料不完备;报审的工程项目造价突破预算经费(含合同金额)10%以上,没有相关的校领导审批手续。

14、什么情况下,建设项目不需进入审计程序?

答:两万元以下(不含两万元)的修缮工程项目,直接到财务处进行财务审核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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